羅技 Jumpstart 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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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如果您已從經銷商(以下稱「經銷商」)處購買 JUMPSTART 或任何由羅技提供的羅技服務,請閱讀這些服務條款。

購買或使用服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此處所述條款(以下稱「條款」)的約束。這些條款是您(以下稱「客戶」、「您」)與下文第 6 (f) 條所列之羅技實體(以下稱「羅技」、「我們」)之間的協議。

1.涵蓋的產品

這些條款中所稱的「產品」,是指使用羅技品牌的硬體項目、與之搭配提供的第三方硬體項目以及相關的 Microsoft 軟體,其在購買時以全新、標準組態出售,包括附錄 A (產品清單) 列入的產品。

其他不列入經銷商同梱產品範圍出售給客戶之非 Microsoft 軟體或經過自訂的 Microsoft 軟體與其他項目,不受此條款管轄。這些條款對在美國、或在任何於當地透過羅技通路合作夥伴提供銷售的國家(以下稱「涵蓋國家」)購買的產品均屬有效。詳細資訊請參閱下文的排除條款。

2.服務範圍

a) 在羅技接受有效支援請求並確認 JumpStart 服務資格後,客戶有資格在購買日期起 90 (九十) 天內,依照這些條款獲得以英文提供的支援。羅技會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以:

(i) 提供客戶存取線上支援單系統的權限,以對羅技發起支援事件。更明確的說,羅技並不會為客戶提供諮詢/服務台工作。

(ii) 讓客戶可與遠端技術工作人員聯繫,其會與客戶合作以判定每個事件的適當層級,分別回應每個事件,並提供事件解決方案支援及/或行動計畫,以使產品能夠正常運作。

(iii) 週一到週五在北美地區的東部時間,上午 09:00 到晚上 09:00,歐洲中東與非洲 (EMEA) 地區的中歐時間的 09:00 to 19:00,以及亞太地區的印度標準時間上午 3:30 到下午 07:00,向客戶提供回應,不包括當地假日 (以下稱「當地時間」)。這些條款的用意是指羅技會在一 (1) 個工作日內提供初步聯繫回應。因為會議解決方案部署的複雜本質和協調工作,羅技在服務中對於提供解決方案的時間不做任何承諾。

(iv) 客戶可在相關服務的適用支援期間內,將此條款轉讓給購買產品的任何人,但客戶需為原始購買者,且需以書面資訊通知羅技此類轉讓,並隨附所有必要資訊 (受讓人的姓名與聯繫方式詳細資訊、羅技確認碼及/或產品序號),且從其原始開始日期起算的支援期間並不會延長。

羅技可根據具體情況 (服務清單),將其他功能添加到附錄 B (服務清單) 中,以對現有服務進行變更,或為其產品提供新的服務類型。此條款適用於這些新服務以及對現有服務的任何變更。適用於客戶的服務類型會載明於其購買訂單及/或確認電子郵件中。

b) 排除事項。此條款的期限和涵蓋範圍,僅限於羅技決定之涵蓋國家內的涵蓋產品。所有支援均以遠端方式提供。羅技不承擔提供下列項目支援的責任:

(i) 同梱電腦 (例如 NUC 或 Microsoft Surface Pro),包括硬體裝置及/或軟體,即使其是隨同產品送交,或由經銷商隨同產品同梱出售,但羅技品牌裝置不在此限 (例如 Smart Dock、Tap、會議攝影機、連接線延長線、Flex)。相同的情況,對於因為此類不在服務涵蓋範圍內之第三方裝置與軟體造成的任何產品事件,羅技不會提供支援。羅技會在事件分析中包含影響隨同產品同梱出售之第三方裝置 (例如 NUC、Microsoft Surface Pro) 的問題,並提供客戶最終會在所述第三方裝置上進行的解決途徑 (例如第三方 RMA 程序);

(ii) 非 Microsoft 代碼,或由 Microsoft 自訂,非主參考架構 (MRA) 一部分的代碼;非受支援之軟體發生的事件;

(iii) 在此條款的完整期間內不屬主流支援階段的 Microsoft 產品。請參閱 http://support.microsoft.com (或 Microsoft 指定的後續網站);

(iv) 產品修復或現場產品維護。如果事件分析表明需要更換的有瑕疵的項目,羅技至少會提供解決途徑,例如指示客戶前往進行適用的 RMA 流程;

(v) 由非羅技人士改造過之產品所發生的問題;

(vi) 因火災、病毒、電力突波或其他非羅技可合理控制事件而受損的產品,但因羅技、其代理人或員工的疏忽或蓄意之不當行為所致者不在此限。

(vii) 將產品使用於非其設計用途所造成的事件;

(viii) 意外、誤用或不當使用產品或其任何元件 (例如但不限於,使用不正確的電路電壓、使用不正確的保險絲、使用不相容、有瑕疵、或劣質的裝置、耗材或配件、不遵守操作指示);

(ix) IT 基礎架構不足或有瑕疵,例如但不限於,網際網路頻寬或電力供應不足。羅技會在事件分析中包含與 IT 基礎架構相關的可能問題,並提供最終會在第三方進行的解決途徑;

(x) 不可抗力因素,例如但不限於,閃電、洪水、龍捲風、颶風和地震;

(xi) 當地時間以外時間。

c) 責任限制。羅技對於因此條款和服務所產生或與之相關的責任,僅限於客戶為此處提供之支援所支付的金額,或者,如果沒有支付任何金額,則為目前製造商的建議服務零售價格。在任何情況下,羅技對客戶或任何其他人員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或資料遺失或損毀、或購買替代商品或服務的成本、或任何因此條款產品的特殊、間接或必然損失的責任、根據任何責任理論,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產品而導致的結果、或產品未能執行導致的結果、使用此處提供的服務導致的結果、或是因為任何其他原因。

3.客戶責任

a) 支援人員。客戶應指定作為客戶單一聯絡點 (SPOC) 之代表人,以在事件管理程序作為與羅技所有溝通的首要和主要聯絡點。SPOC 對於與服務相關的任何事務,應有權代表客戶行事。客戶應確保該人員對於核准里程碑和交付項目,具有所有必要的簽署權限。客戶應通知羅技關於此指派人員的任何變更。SPOC 應收集所有必要資訊與詳細資料以釐清問題。SPOC 應透過可用方式 (網路),向羅技支援部門的專職專家開出支援單。SPOC 向客戶負責,或向客戶委任的第三方負責。此外,客戶應指派具有適當業務與產品、目前環境或工具技術知識、以及進行發起服務所需之必要溝通技能的人員。

b) 資訊;協作。客戶應提供給羅技完成服務所需的資訊。此類資訊至少應包括:(i) 客戶的聯繫資訊,包括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ii) 產品資訊,包括羅技確認號碼及/或產品序號 (在裝置或包裝盒上),(iii) 事件描述。應依照雙方約定的專案時間表提供資訊。客戶應及時與羅技協作,並在羅技請求時做出事件決策與解決行動。另外,但不限於,此類協作也應包括 (iv) 安排與確認客戶資源的承諾;(v) 以合理方式提供對計畫之資訊、資料系統、網路和決策的存取權限;(vi) 在必要時遵守所有特定硬體、網路和軟體的要求;(vii) 對任何與所有適用的網際網路權限保有完整管理員權限;(viii) 提供對一般使用者的溝通、訓練和支援。未能提供客戶資訊或進行協作活動,則 JUMPSTART 服務依照約定時間表的交付可能導致不能歸責於羅技的延遲。

c) 軟體授權。提供給客戶或使用產品必須具有的所有軟體、軟體服務與後續版本,均應遵守適用於該軟體之授權協議的條款,或是隨同該軟體版本提供的的修訂授權條款。客戶應負責維護此類授權的資格完備狀態。在有可用的新版本時,客戶負責決定是否安裝每個軟體版本。但是,客戶需瞭解羅技可能要求客戶更新軟體以解決事件。

d) 資料備份。客戶負責管理客戶的軟體與資料。客戶同意實施必要程序,以保護客戶軟體和資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並重建遺失或更改過的檔案。

e) 遵守法律;出口規定。客戶應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與規章。客戶瞭解並同意其與羅技受美國與其他政府機構禁止將產品及技術資訊出口到特定國家之法規的約束。客戶保證其不會在未事先獲得任何與所有政府核准之前,將任何產品及/或技術資訊,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出口。未能遵守前述責任可能導致服務延遲或此條款的終止。

4.硬體更換 / RMA

如果羅技發現有影響羅技元件的硬體故障,作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羅技應指示客戶向其經銷商提交退貨許可 (RMA) 申請,或如適用時,在羅技的 RMA 票證系統提交 RMA 申請以進行進一步的驗證。如果這些故障影響到第三方非羅技品牌元件 (例如 Microsoft Surface Pro),羅技應將其納入建議的解決計畫中,指示消費者直接向所述的第三方提交 RMA 申請。RMA 申請或任何保固主張應由權責單位確認,並依照適用的 RMA 或保固程序分別處理。為避免疑義,根據此條款提供的服務不包括硬體維修或更換,也不取代或補充客戶根據適用之羅技或第三方的標準有限保固而可能擁有的任何修理或或更換權利。

5.資料隱私

羅技隱私實務於我們的隱私權政策中說明。使用產品、服務或提供給羅技個人資訊,即表示客戶接受並同意該隱私權政策與任何個別的隱私權聲明中所述的實務、條件與條款。我們的隱私權政策透過引用納入此條款中。

6.一般條款。

a) 期間。此條款與支援應於產品購買日期開始並持續,且於之後的 90 (九十) 天後自動到期。

b) 保密或專有權主張。客戶同意任何以電子方式、透過電話或其他方式,披露或傳送給羅技的任何資訊或資料並非客戶機密或客戶專有。

c) 轉包給第三方。羅技保留在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將此條款和服務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包給羅技指定之第三方的權利。

d) 條款修改。羅技可在任何時候變更、修改、更新、增加或移除此條款的部份規定。客戶應定期查看此條款是否有變更。客戶在任何變更發布後繼續使用服務,即表示接受這些變更。

e) 擔保排除。羅技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的暗示擔保。羅技明確否認任何擔保。

f) 羅技簽約實體。此服務條款是由下列實體簽訂:(i) Logitech Inc.,如果客戶是在北美及/或於北美營業之經銷商處購買產品;(ii) Logitech Europe SA,如果客戶是在 EMEA (歐洲中東與非洲) 及/或在 EMEA 營業之經銷商處購買場品,(iii)Logitech Asia Pacific Ltd,如果客戶是在亞太地區購買產品 (日本和中國除外),(iv) Logicool Co. Ltd,如果客戶是在日本購買產品,(v) 適用的羅技地區實體,如果客戶是在任何其他地區購買產品。

g) 準據法;司法管轄。如果客戶居住在美國,此條款僅受美國與加州法律管轄並據以解釋,不考慮或適用其法律規則或原則規定。如果客戶居住在美國以外地區,此條款僅受瑞士法律管轄。

h) 失效。如果此條款的任何部份失效,雙方同意此類失效不影響剩餘部份的有效性,且雙方應根據善意達成協議,以最接近無效條款之經濟效果和意圖的有效規定取代無效的規定。

i) 聯繫方式
Logitech Inc.
3930 North First Street
San Jose, CA 95134

Logitech Europe SA
EPFL - Quartier de l’Innovation
CH - 1015 Lausanne, Switzerland

羅技於 2019 年 5 月 10 日修訂這些條款。




附錄 A
產品清單

●羅技 SmartDock
●羅技 Tap

附錄 B
服務清單

●基於羅技 JumpStart 支援單的事件解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