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技市場條款和外掛程式終端使用者授權協議
身為羅技市場使用者,您可以透過「市場」下載 Logitech 開發的外掛程式(「Logi 外掛程式」)或第三方外掛程式(下稱「第三方外掛程式」)的存取權限,這些外掛程式會授予您某些服務、軟體和內容,此處稱為「內容和服務」。
每個插件允許您訪問特定的內容和服務。下載插件即表示您同意受本協議的約束。
市場內容許可證
如果是羅技外掛程式,應用程式授權由羅技外掛程式,或適用於第三方外掛程式的開發人員提供給您。
任何第三方插件的開發人員對您可能與第三方應用程序有關的內容,保證和聲明均負責。
外掛程式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
透過 Marketplace 提供的外掛程式會獲授權,而不是出售給您。您對每個外掛程式的授權必須事先接受本外掛程式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標準 EULA」),或您與應用程式提供者之間的自訂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自訂 EULA」)(如果提供)。如果沒有提供自定義 EULA,則以下標準使用者使用條款適用。您在本標準 EULA 或自訂 EULA 下的任何 Logi 外掛程式授權是由羅技授予,而您對本標準使用者或任何自訂使用者授予任何第三方外掛程式的授權,則由該第三方外掛程式的開發人員授予。任何受本標準 EULA 約束的外掛程式在本文稱為「授權應用程式」。羅技或適用的開發人員(「授權人」)保留未根據本標準 EULA 明確授予您的授權應用程式的所有權利。
a.授權範圍:授權人授予您一個不可轉讓的授權,以便在您擁有或控制的任何羅技產品上使用授權應用程式,並按照本條款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授權應用程式。標準 EULA 的條款將管理所有內容和服務。您不得透過網路分發或提供授權應用程式可同時被多個裝置使用。您不得轉讓、重新分發或轉授授權的「授權應用程式」。
您不得複製、反向工程、拆解、試圖導出外掛程式、修改或創建衍生作品、任何更新或其任何部分的衍生作品(除非適用法律禁止上述任何限制或適用插件包含任何開放源元件的授權條款允許的範圍除外)。
b.同意使用資料:您同意授權人可收集和使用技術數據和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您的設備、系統和應用程序軟件以及周邊設備的技術信息),這些資料定期收集,以便為您提供與 Plugin 相關的軟件更新、產品支持和其他服務(如果有)。授權人可以使用這些信息,只要它以不能識別您個人身份的形式,以改進其產品或向您提供服務或技術。
c.終止。本標準 EULA 有效,直到您或授權人終止為止。如果您未遵守其任何條款,您在此標準 EULA 下的權利將自動終止。
d.外部服務。本外掛程式可能允許存取授權人和/或第三方服務和網站(統稱為「外部服務」)。您同意自行承擔使用外部服務的風險。授權人對檢查或評估任何第三方外部服務的內容或準確性不負責,並對任何該等第三方外部服務概不負責。任何 Pluginor 外部服務所顯示的數據,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醫療和位置信息,僅用於一般信息目的,並不受授權人或其代理商保證。您不得以任何不符合本標準 EULA 的條款或侵犯授權人或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的方式使用外部服務。您同意不使用外部服務來騷擾、濫用、跟蹤、威脅或詛咒任何個人或實體,而授權人對任何此類使用概不負責。外部服務可能並非所有語言或在您所在國家/地區提供,並且可能不適合或在任何特定位置使用。在您選擇使用此類外部服務的範圍內,您必須完全負責遵守任何適用法律。授權人保留隨時更改、暫停、移除、停用或對任何外部服務施加訪問限制或限制的權利,而無須通知或對您負責。
e.沒有保固:您明確承認並同意使用該插件的風險由您承擔。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授權應用程式及外掛程式所提供或提供的任何服務均「按原狀」及「可用狀況」提供,並且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瑕疵及保證,授權人拒絕對外掛程式及任何服務的任何明示、隱含或法定服務的任何保證和/或適用性,包括但不限於符合品質、適合性的隱含保證及/或可銷售條件一個特定的目的,是準確性,安靜的享受和不侵犯第三方權利。授權人或其授權代表所提供的口頭或書面信息或建議不得構成保證。如果外掛程式或服務證明有缺陷,則您承擔所有必要的維修、維修或更正的全部費用。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消費者適用法定權利的隱含擔保或限制,因此上述排除和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f.責任限制。在法律不禁止的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授權人不對因您使用或無法使用外掛程式而引起的人身傷害或任何附帶、特殊、間接或後果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數據損失、業務中斷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或損失,不論由於任何原因(合約、違法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害。即使授權人已被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對人身傷害或隨機或後果損害的責任限制,因此此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在任何情況下,授權人對您所有損害(在涉及人身傷害的情況下適用法律可能要求除外)對您的總責任不得超過五十美元($50.00)的金額。即使上述補救措施未能達成其基本目的,上述限制仍適用。
g.除美國法律和獲取外掛程式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授權,否則您不得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導出或重新導出外掛程式。特別是,但不限於,外掛程式不得出口或再出口 (a) 到任何美國禁運國家或 (b) 向美國任何人。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名單或美國商務部拒絕人員名單或實體清單。通過使用插件,您聲明並保證您不位於任何該國家或任何此類列表中。您也同意您不會將這些產品用於美國法律禁止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核武器、導彈、化學或生物武器的開發、設計、製造或生產。
h.外掛程式及相關文件為「商業項目」,如該術語在 48 C.F.R. §2.101 所定義,包括「商業計算機軟體」和「商業計算機軟體文件」,因為該術語在 48 C.F.R. §12.212 或 48 C.F.R. §227.7202 中使用,視適用情況而定。根據第 48 條規定,商業計算機軟件和商業計算機軟件文件已獲得美國授權,根據適用的規定,商業計算機軟件和商業計算機軟件文件的授權為美國。政府最終用戶 (a) 僅作為商業物品,以及 (b) 只有根據本文條款及細則授予所有其他最終用戶的權利。根據美國著作權法保留未發布的權利。
被稱為聯合國國際商品銷售公約的法律,特別排除在本協議的適用範圍之外